原標題:提升法治中國建設新高度——“學習宣傳憲法,貫徹實施憲法”系列談之一
“為國也,觀俗立法則治,察國事本則宜。”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引用的這個典故,說明國家的繁榮進步、社會的和諧穩(wěn)定,必然離不開法治的支撐和保障。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依法治國,到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“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,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(tǒng)一領導”,再到剛剛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》、國家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,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不斷向前推進,開辟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境界,提升著法治中國建設的新高度。
依法治國,首先是依憲治國。我國憲法莊嚴宣示:“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,規(guī)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,是國家的根本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。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(yè)事業(yè)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。”這一表述充分表明了憲法至上的地位。
作為國家的根本法,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,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為黨、國家和人民偉大事業(yè)保駕護航,確保經(jīng)濟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。同時,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制定一部一成不變、永遠適用的憲法。作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,憲法也必須不斷適應新形勢、體現(xiàn)黨和國家事業(yè)發(fā)展的新成就新經(jīng)驗新要求,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(fā)展而不斷完善發(fā)展。此次對憲法進行與時俱進的修改,載入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、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是大勢所趨、人心所向,有利于更好發(fā)揮憲法的規(guī)范、引領、推動、保障作用,確保黨和國家事業(yè)在法治軌道上行穩(wěn)致遠。
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,法律的權威在于實施,憲法更是如此。在貫徹實施憲法過程中,首先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“關鍵少數(shù)”。黨的十九大提出增強八個方面的執(zhí)政本領,其中之一就是增強依法執(zhí)政本領。黨員領導干部要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,率先把遵守憲法、執(zhí)行憲法、運用憲法作為根本活動準則,嚴格按照憲法設定的權力范圍、確立的原則行使權力、履行職責,推進黨的決策活動和決策程序的法治化。
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(fā)自內(nèi)心的擁護,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真誠的信仰。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、學習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、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憲法意識。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,決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(guī)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,都是在人民群眾中樹立憲法權威的生動實踐。
維護憲法權威,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;捍衛(wèi)憲法尊嚴,就是捍衛(wèi)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;保證憲法實施,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(xiàn)。當遵守憲法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,必將為法治中國提供最堅強的支撐,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強國匯聚起磅礴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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